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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自習區管理規則  
     
 

 

自習區(08:20~16:00)管理規則

 

一、  學生請著校服、勿用餐、勿喧嘩、坐姿端正(不可橫躺、椅子需4腳著地),離開時請關閉電扇等相關設備

二、  免修及空白課程同學請依規定簽到、簽退並從後門(門禁管制),師長請從前門進出或洽管理員領取臨時通行證  

三、  上課時段非因利用圖書館課程之學生(例如:體育課....)或任何時段非本校人員未經管理員同意皆禁止逗留 

四、  參加重補修課程同學,指導老師務請在場指導(師長若需出入後門,請洽管理員領取臨時通行證) 

五、  任何活動皆需先至館申請經核准後方可使用,場地使用完畢請恢復原狀 

六、  學生未經許可,勿動任何相關設備(含影印、電腦....) 

七、  空調等相關設備之啟閉,一律由管理員管制 

八、  除圖書館志工服務或因公務外,學生未經許可,午休時段嚴禁逗留

九、  學生私人物品禁止利用圖書館充電,上課時間嚴禁使用手機或玩遊 

十、  若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備損壞,除照價賠償外另依校規懲處 

十一、 垃圾請分類丟棄至垃圾桶(勿棄置於廁所)[廚餘請攜回教室處理]若需衛生紙請至辦公室外側酌量取用 [暑假衛生紙放置於視聽室門口鞋櫃上方] 

十二、 學生未依規定者,一律依校規懲處

    

 

晚自習區管理規則 

 

一.晚自習時段16:2021:00 

 

.未在17:30簽名或簽名不完整(含潦草)者,得無條件讓出座位給第二順位 

 

三.未依規定簽名者之物品,將集中放置在指定專區 (遺失自行負責)

 

四.管樂隊若會比18:00更晚入座,請於備註欄自行加註說明

 

五.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 (個人物品遺失自行負責),著校服、坐姿端正(椅子4隻腳著地)勿喧嘩、勿用餐,濕雨傘請放在門口的傘架,離開座位請將椅子靠攏帶走垃圾,私人物品禁止利用圖書館充電

 

六.未依規定者(含超過21:00仍在自習區逗留者),除停權一週外並提報[假日生活輔導]或依校規議處 

 

七.超過21:00書包或其他個人物品未帶走(遺失自行負責),請同學於隔日上課時間至館領取[例假日除外]

 

 八.17:00以後請攜帶學生證並由後門進出(門禁管制)

 

 九.若有任何疑義,請洽圖書資源指導老師 Tel:2722-6616 #734

 

 

 

 

[17:00~21:00 晚自習區電話:2722-6616 #832]

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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